处理数据就像一个活的有机体,它会根据运行环境的条件呼吸和变化。 在这种永久的可变性中,需要相关的信息自决,设定一个限制,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处理的影响,并确保尊重和普及人权,保护消费者和数字消费者(电子消费者)的权利以及保护他们的数据,以及减少和遏制因不负责任的处理而造成的损害。动态信息自决作为对算法依赖的法律保护限制被提出作为消费者
数字身份的最佳保护措施。另一方面,在提议的上下文中,有必要根据新处理上下文产生的保护需求重新制定隐私。 人工智能、偏见和算法歧视 人工智能作为一个“新”的科学领域已经陪伴了我们几十年。它的行为似乎像一种周期性的、爆炸性的僵尸,按照数据处理 购买企业电子邮件地址列表 技术的流行模式重新浮出水面,直到它屈服于对失败的承诺的失望,退回到沉默和遗忘中,然后再次浮出水面。当它找到新的受害者时他们以其新鲜感和对过去的背景遗忘,赋予它新的空间和更新的空间。 今天这个领域的独特之处在于,鉴于新的处
理技术和现有技术能力的总和,所谓的人工智能至少可以开始模拟它有能力做一半以上的承诺。一个世纪前。因此,它让许多人张开嘴巴,希望能够执行几分钟前自动执行的任务,但商业标题较少;例如,在所谓的业务管理(后台)中会发生这种情况,处理操作的所有常规流程都是自动化的。 也就是说,我们离强意义上的人工智能还有很远的距离,在很多调用人工智能的情况下,还